中环网:9月7日,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向社会公众征求惠州市燃气锅炉、新建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向社会公众征求惠州市燃气锅炉、新建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
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强化燃气锅炉、新建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和管理,切实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1年工业炉窑、锅炉综合整治重点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21〕46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惠州市燃气锅炉、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有关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9月30日前反馈至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具体途径如下:
1.邮寄至惠州市惠城区行政服务中心7号楼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邮政编码:516000;联系人:陈工,电话:0752-2167977;
2.发送至电子邮箱:shjdqk@huizhou.gov.cn;
提交意见时请一并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附件:1.《惠州市燃气锅炉、新建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2.《惠州市燃气锅炉、新建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