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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刑!招远市某食品有限公司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

2022-08-12 09:08:12 来源:烟台环境

中环网:8月11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通报:招远市某食品有限公司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被移送公安机关。

2022年7月4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执法人员根据省厅“两打”专项检查组提供的线索,依法对招远市某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自动监测方面的专家现场给予技术指导,发现该公司的4台(COD、氨氮、总磷、总氮)水质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分析仪监测时间参数被人为修改,故意干预在线监测活动的正常开展,导致监测数据失真。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会同招远市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开展联合调查,最终锁定环境违法事实。

目前,该案件已移交公安机关,正在侦办中。

法律依据及处理结果

招远市某有限公司(重点排污单位)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符合《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第四条第(八)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七)项之规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